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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发布日期:2023-11-0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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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我局对3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3日-2023年12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7-2362201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序号
申请单位
批复文号
批复文件
1
济宁市兖州区润永新能源有限公司济审服企投〔2023〕66号济审服企投〔2023〕66号关于兖州区兴隆庄街道一期250MW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济审服企投〔2023〕68号济审服企投〔2023〕68号关于山东济宁王窑(新河)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3
济宁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济审政投〔2023〕58号2023-58-关于济宁市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园一期建设项目水保表.doc



主办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